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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瘾君子高速公路上抢夺警车方向盘入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周丽君 王燕 编辑:胡芳 2015-12-10 11:13:5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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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周丽君 王燕
  
  【判决结果】
  
  吸毒人员肖志强为抗拒强制戒毒,竟然在高速公路上抢夺高速行驶中警车的方向盘,造成多名警员受伤和财产损失。日前,肖志强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案情回放】
  
  肖志强住常宁市宜阳镇,因吸毒多次受到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处罚,仍不思悔改。2015年7月23日,他又被常宁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当天下午3时许,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副所长阳祖军带领两名干警,从常宁市押解肖志强到衡阳市公安局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下午3时50分,当警车行至泉南高速(衡枣段)813KM地段时,肖志强听到阳祖军拒绝其亲属的求情电话后心生不满,突然从后排座位扑向前排驾驶室,用手抓住方向盘并往右猛打,警车随即失控,连续撞击高速路的防护栏,造成车上3名干警受伤。经鉴定,警车和防护栏损失价值共计31892元。
  
  【法官说法】
  
  审理此案的法官农必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肖志强为发泄心中不满,明知在高速公路上抢夺司机方向盘,会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仍然实施此危险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温馨提示】
  
  肖志强多次受到强制戒毒处罚不思悔改,这次又抢夺方向盘,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周丽君 王燕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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