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管理处农村就业服务科张庆芳介绍,根据《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要求,为实现精准扶贫,推动创业就业到村到户,株洲市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为引导该群体实现基层就业,将要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每年从招聘计划中拿出10%的职位,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的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引导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并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除此以外,对应届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还将开发和储备一批公益岗位,用于对经以上就业援助仍未实现就业的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
来源:红网
作者:戴凛 刘鹏摇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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