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2011年1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退役士兵以扶持就业为主,采用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安置制度。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和创业,以适应当前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
根据《条例》要求,邵阳县民政局对2014年度,全县所有冬季退役士兵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83名。每人按服役年限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总额254.8万元。为使补助金尽快发放到位,该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于12月8日分别把款打到各乡镇民政办,受益对象凭身份证和退伍证领取。
此项经费由省县财政各承担50%。湖南省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额补助6000万元。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
来源:红网
作者:黄又生 唐春龙 罗雯艳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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