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车辆

损毁收费站旁护栏设施
红网岳阳站12月16日讯(分站记者 彭雨琪 通讯员 陈汐)12月15日下午3时许,湖北石首市驾驶人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杭瑞高速从岳阳开往石首市,行驶至君山收费站时,与收费站旁护栏设施相撞,被正在君山收费站执勤的高警局华容大队民警及时发现。
民警在询问该驾驶人情况时,驾驶人谎称自己没有驾车,是同行的女朋友开的车。随后,民警经过调取收费广场监控后,确定唐某为驾驶人。细心的民警发现唐某脸色通红,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将唐某带回队部进行酒精检测。经测,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7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湖南高速交警提醒,如饮酒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望广大司乘朋友引以为戒,不要因一时贪杯而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红网
作者:彭雨琪 陈汐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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