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盛莹)72岁的方锦荣和55岁的张玲花(文中均为化名)是在婚介所认识的,两人展开了交往。
直到方锦荣病重,张玲花赶到医院去付“救命钱”时,才发现方锦荣原来早有妻子,她被对方拿出的一纸结婚证“气哭了”。但她还是支付了16万元给方锦荣治病,随后又付了1万元。这两笔钱,妻子陈丽主动提出愿意自己写下证明。
之后,方锦荣离世,张玲花将陈丽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加上方锦荣之前的欠款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
两个“她”因此对簿公堂。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婚介所相识,她称男方曾承诺送别墅
张玲花和方锦荣相处4年了。
两人是2011年3月份认识的,“当时我还是单身,和我一样,他也在婚介所登记了,是一个叫小慧的红娘介绍我们认识的。”张玲花说。
身为大学教授的方锦荣高高瘦瘦,两人见面后,“感觉都蛮好”。“我就问了他婚姻情况,他说没有结婚,只有60来岁。”随后,两人以恋爱关系展开了交往。
“他还跟我承诺,如果我们在一起,他就会买一套别墅给我。”张玲花说,自从交往后,方锦荣吃住都在自己那,“但我并不知道她其实是有老婆的,而且还隐瞒了年龄。”
张玲花说,方锦荣常常感冒,自己就会给他两千、三千看病和买营养品。方锦荣称自己开了一家公司,需要融资,也多次找她借过钱,“有时候说是招待费,或者是出差的费用,而多数都没有打过借条。”得知对方已有妻子,她觉得自己被骗对于为什么要去医院给方锦荣支付
陌生女人为重病丈夫垫付17万治疗费
陈丽与方锦荣结婚13年了。
两人是2001年认识的,次年5月登记结婚。“当时我是头婚,他已经是二婚了。”陈丽说,方锦荣是大学的教授,退休后自己办了一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去年年底,方锦荣发病住院,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她发现丈夫方锦荣的手机总是会接到一些“暧昧短信”。
“一声一声的‘老公’叫着,都是一些很露骨的语言。”陈丽说,直到后来,她才知道短信是一个叫张玲花的女人发的。
除了短信,她还接到过对方打来的电话。“她说要打钱给方锦荣治病,要救他。”陈丽说。
之后,张玲花赶到医院,见到了陈丽。“当时她来了之后,就去交了16万元住院费,然后我马上就写了一张证明。”陈丽说。
这张证明条子上,写着“张玲花垫付方锦荣住院费16万元整。”落款是,证明人陈丽。之后,陈丽说没钱了,又找张玲花拿了1万元,“这个我也是打了证明的。”
住院费,张玲花说,是因为得知他病重,需要钱。
但直到第二天赶到医院,她才知道陈丽和方锦荣是夫妻关系。
“她(陈丽)给我看了身份证和他们的结婚证。”张玲花说,得知方锦荣原本是有妻子的,当时就觉得自己被骗了,“但后来还是觉得救人要紧,就在POS机上划了16万过去,后来陈丽又找我拿了1万块。”
张玲花的代理律师提出,两份证明都是陈丽亲笔写的,作为债权凭证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认定陈丽自认该17万元是应当归还给原告张玲花的。
至于其他部分的钱,结合银行转账明细,可以说明方锦荣确实存在向张玲花借钱的习惯和事实,应当认可为借款。此外,陈丽和方锦荣是夫妻关系,那么就应是他们的共同债务,陈丽有连带偿还责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宣布先暂时休庭。
她写“证明”但拒绝还款:我非借款人
今年1月底,方锦荣病逝。之后,张玲花多次找陈丽还钱,还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包括这两笔支付的17万元住院费和方锦荣之前的借款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
庭审当天,双方均到庭了。陈丽提交了张玲花发到丈夫方锦荣手机上的暧昧短信,证明两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她叫我丈夫方锦荣‘老公’,不可能只是普通朋友关系,至于这些钱都是她自愿付的。”
陈丽说,两笔17万元的住院费是当时张玲花主动要交的,“她在短信和电话中一再要求要来给方锦荣付住院费,还说要给他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让她内心不留遗憾,何况也没有谁要她来医院。”
“当时之所以主动提出写一张证明,是不想她来占据我的位置。”陈丽认为,自己只是张玲花给方锦荣垫付住院费的“证明人”,而非实际借款人,“那只是个证明。”
“如果当时我是借款人,她(张玲花)就不可能让我落款是证明人,而不是借款人,我写公司还款,是让她可以拿着条子去方锦荣的公司取钱。”陈丽说,自己与张玲花之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
而对于张玲花提出的方锦荣另外的借款,陈丽表示自己“就更加不知情了”,“一没有借条,二方锦荣已经去世了,无从证明。”
听到陈丽称自己只是“证明人”的说法,张玲花的代理律师提出了异议,“在条子的内容中有垫付、还款的意思,很明显签字的陈丽有还款的意思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盛莹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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