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阳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周明里 蓝文盛 潘程玲)以收稻谷换外币为由,专挑老人行骗的桂阳男子骆某,于近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骆某伙同柏某、黄某、曾某、梁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桂阳县流峰镇、余田乡、欧阳海镇、莲塘镇等地,以收购稻谷为由头,以容易上当受骗的老人为对象,诱骗其出钱入股做倒卖外币的“生意”,拿到被害人的钱后借机逃离。骆某等人采取这种诈骗方式实施诈骗6起,诈骗金额共计125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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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明里 蓝文盛 潘程玲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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