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召开湖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情况汇报。
会议研究和通过了《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反馈规定》。《规定》明确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及相关程序,并要求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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