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更换
影响:超过规定时间,生育住院费和门诊费、生育津贴、外地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费和特殊门诊费、意外伤害费等报销,新系统将不支持
记者从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根据长沙市有关文件规定,浏阳市将在明年1月更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保证新老系统更换期间,浏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过渡,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提交以下四类费用报销资料需要注意时间节点。
明年3月1日前,参保单位将本单位参保职工在2015年度发生的应报未报的生育住院费和门诊费的相关资料报医保中心审核,逾期新系统将不支持该项生育住院费和门诊费的报销。
明年8月15日前,参保单位应将本单位女职工在2015年度内发生的应报未报生育津贴的有关资料送交医保中心审核,逾期新系统将不支持该项生育津贴的报销。
明年3月31日前,参保个人应将2015年度在外地非联网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特殊门诊有关资料送交医保中心审核,逾期新系统将不支持该项医疗费用的报销。
明年3月31日前,参保个人应将2015年度意外伤害费用有关资料送交医保中心审核,逾期新系统将不支持该项意外伤害费用的报销。
政策二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筹资标准调整为130元
影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更有保障
根据长沙市《关于调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政策的通知》(长政函〔2015〕170号)精神,为确保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收支平衡,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政策。
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调整为12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段相应调整为12万元至20万元,各段支付比例不变。
此外,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筹资标准由90元调整为130元。
政策三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至到本月31日
影响:逾期将不能再办理
记者了解到,参照今年的参保数字,明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还有10余万人应参保但还未参保缴费。虽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到120元,但随着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的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将一致,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而言,也意味着可以享受到更好更有保障的医保制度。
人社部门提醒,浏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本月31日结束,逾期将不再受理2016年度参保缴费(除新生儿在出生二十八天内可以参保外),请还未参保的人员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影响明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丹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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