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现年三十七岁,系新田县金陵镇人,2009年染上吸毒的毛病,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邹某在金陵镇金陵圩一街道边发现一台较新的摩托车无人看守且未锁大锁,经观察发现是此前与其因琐事发生过争吵的黄某的车,邹某使没决定将该摩托车盗走以“报仇”,于是返回家中拿了一把剪刀将该摩托车电门锁线剪断,重新搭线后打火发动,快速将该车开到偏僻处隐匿几日后以1200元的价格销赃。经物价鉴定该车价值2620元。
失主当晚发现该车不见了,以为是本村有人开玩笑将车藏起来了,因事多并未报警,事隔不久,失主黄某在圩上发现了他人骑着这台被盗车辆,因该车款式和颜色独特,黄某与骑车人对质时购赃人自知理亏,将该车退还失主黄某。
新田警方在打击盗骗毒专项行动中加大了线索摸排,掌握了邹某盗窃的情况,对该案予以立案侦察,通过工作,将邹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等待邹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刘雪峰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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