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普通话抽测采用普通话智能测试系统。抽查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年龄在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在职语文专任教师。抽查考核内容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前三题,总分60分。成绩为56分及以上认定为优秀,52分及以上认定为合格,52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抽查结果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抽查结果不用于对教师个人普通话水平的评价。教师个人的抽查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书同文,语同音”,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一直是中国语文教育所重视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5〕470号)文件精神,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活动就是旨在探索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监测机制,促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来源:红网
作者:廖淑慧 刘莎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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