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四海自2000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7.5343万元、美元1.9万元、英镑0.2万元,其中未遂422.8449万元。在主管岳阳市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期间,滥用职权,导致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3986.2万元未补交,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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