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12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望)12月25日,蒋某来到湘乡市司法局壶天司法所,将一张事故赔偿款收款凭证交到司法所立卷存档。事情已过去一个月,可失去孩子的蒋某仍十分悲痛:“孩子不在了,我……”
事情还得从11月30日说起。当天下午4点多,湘乡市壶天镇S311山坪段发生一起车祸,付某驾驶大货车途经该路段时,3岁的小军(化名)在无监护人监护的情况下,正独自一个人横穿马路。付某刹车不急,小军被卷入车轮。事故发生之后,小军被立即送往娄底地区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壶天司法所立即介入调解。调解员告诉蒋某及亲属,孩子去世很值得同情,但家长确实存在监管不力的错误,不可把全部责任都推到货车司机身上。最终双方达成了44.58万元的赔偿协议。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李望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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