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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 律师提醒:高中生兼职书面协议要签好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编辑:周芬 2015-12-29 1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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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2月2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张兴莎)“我是一名高二的学生,马上要放寒假了,想找一份兼职,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近日,今年17岁的魏同学拨打了本报热线86885555咨询,希望记者帮忙问问律师,自己这个年纪是否可以进行兼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马上就要放寒假了,每年寒假都在家闲着,今年想做点有意义的事情。”魏同学告诉记者,他课余时间在网上看了很多学生兼职的资料。“虽然信息量很大,但是不知道什么样的靠谱,希望记者帮忙参考一下。”
  
  随后,记者在网上也进行了相关查询,虽然招聘兼职的店家比较多,但是大多都对年龄有要求,比如像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连锁快餐店,都明确表示要年满18岁才可以去做兼职。
  
  另外,记者也看到了一些蛋糕店、甜品店招聘寒假兼职。但是在这些招聘信息中,记者看到大多都需要3到7天的短期培训,需要支付一定培训费用。那么如何分辨、什么样的兼职比较合适呢?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县司法局的律师。
  
  “高中生和大学生不同,大学生已经年满18岁,且在选择兼职时大多有专业偏向,有目的性。”律师表示,也由于受年龄限制,只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不能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所以存在一定风险。
  
  “学生们想要进行社会实践,想到做兼职,我个人认为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但是不能盲目选择岗位。”长沙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建议,毕竟魏同学还在读高中,如果要选择兼职,也应选择正规的单位,并且做自己适宜的工作。
  
  另外,律师提醒,高中生在选择兼职时,还是要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且要丰富寒假生活,不一定要通过兼职的方式,也可以参加其他活动来积累社会实践经验。
  
  律师提醒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表示,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高中生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实习或者勤工俭学,不算童工。
  
  但是不少单位对高中生兼职有一定年龄限制,是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如果高中生还在上学期间,还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以实习生的身份或勤工俭学的身份,一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因此,如果在务工中,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就不属于工伤,而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假如安全事故完全出自自身的责任,就没法得到救济了。
  
  律师表示,如果高中生兼职,一定要在工作前和用工方达成书面协议,其中需涉及报酬支付、受到人身损害等相关问题,以免最后引发矛盾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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