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为规范长江航运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公布《湖南省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收费目录清单》。
清单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等共13项。
省发改委要求,长江沿线的市州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工作。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发生变化,发改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港口根据服务需要自行确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由港口经营人在收费场所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港口经营人根据需要,增减的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需及时更新并公示。
湖南省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 |
收费项目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依据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货物港务费 |
湘财综[2013]29号 |
湘价费[2011]167号 |
承运人 |
1元/吨次 |
港航管理机构 |
岸线使用费 |
财综[2012]47号 |
湘价费[2011]167号 |
使用岸线的单位或个人 |
见文件 |
海事部门 |
引航费 |
湘财综[2013]29号 |
湘价费[2013]136号 |
船主 |
见文件 |
海事部门 |
船舶登记费 |
湘财综[2013]29号 |
湘价费[2011]167号 |
申请船舶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
见文件 |
海事部门 |
船员适用证书申请考试费 |
湘财综[2013]29号 |
湘价费[2011]167号 |
申请考试的单位和个人 |
见文件 |
海事部门 |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
财综[2012]47号 |
湘价费[2011]167号 |
船主、船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个人 |
见文件 |
船检机构 |
港口建设费 |
财综[2011]29号 |
财综[2011]29号 |
托运人或收货人 |
见文件 |
海事管理机构 |
拖轮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0.50元/马力小时 |
港口经营人 |
系、解缆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见文件 |
港口经营人 |
开、关舱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见文件 |
港口经营人 |
特殊平舱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见文件 |
港口经营人 |
围油栏使用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见文件 |
港口经营人 |
驳船取送费 |
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 |
湘价综[2006]195号 |
委托人 |
见文件 |
港口经营人 |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胡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