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月下旬,郭某乙驾驶面包车搭乘妻子郭某甲等人,途经桂东县贝溪乡路段时,将突然横穿公路的4岁小女孩郭某丙撞倒,并将其卷入车底。郭某乙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受害人躺在其车左后轮位置上,身体一动不动。郭某乙上车告知郭某甲撞晕了人,郭某甲指使郭某乙逃逸。郭某乙遂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驾车往岳母家方向逃跑,将郭某丙拖拉12公里并致其死亡。后来,夫妻双双被民警抓获归案。
此前,同案犯郭某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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