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溆浦12月31日讯(通讯员 邓少魁 曹植清)湖南溆浦男子邓某借钱给工地承包商舒某,舒某迟迟不愿偿还债务,邓某怒而将其打成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12月31日,邓某乘火车外逃时,被怀铁公安处溆浦派出所民警查获。
邓某早年曾借钱给某小区工程的负责人舒某。之后,邓某多次联系舒某,但舒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还债。见舒某时隔几年仍不肯还钱,邓某便喊来几个朋友一起上工地,找舒某谈判。双方言语过激,邓某一怒之下,捡起工地钢管对舒某进行殴打,致使舒某全身多处受伤,后被认定为轻伤。
邓某见事情闹大,随即准备潜逃。12月31日,邓某乘火车外逃时,被怀铁公安处溆浦派出所民警查获。
来源:红网
作者:邓少魁 曹植清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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