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周小春(文中均为化名)是原湘乡市房产局职工。据检察机关起诉,2011年至2014年8月期间,他利用自己湘乡市房产局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身份,通过被告人王南华、曹凤初(均无业)以及王冬春、陈跃辉等人,对外宣称可以申请拿到廉租住房指标,并以需要收取不符合法定条件人员的办理费用为名骗取他人财物。
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因案情复杂、受害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刘彦军 陆义
编辑: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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