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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飞三亚途中一女乘客欲开舱门 已移交三亚警方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编辑:王娉娉 2016-01-05 08: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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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航空A320资料图。

  红网长沙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1月4日下午,在一架由长沙飞往三亚的航班上,一名女乘客在飞行途中企图拉开飞机舱门,被机组人员及时发现并阻止。目前,该乘客已移交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4日下午2点,网友“@RogerStandy”在其微博上爆料称:“首都航空JD5180飞机上有乘客在飞行过程中企图开客舱门,被机组控制后,又扬言要自杀。与其同行的2名乘客,与机组发生肢体冲突。目前3人都被机组控制,机场公安已经准备就绪。”

  该微博发出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当天下午,记者从长沙黄花机场获悉,发生上述事件时,飞机早已飞离湖南,具体详情要问相关航空公司。

  当天下午6点多,首都航空公司通过官方微博证实了相关信息。该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今日我司12:00起飞的由长沙飞往三亚JD5180航班,飞行期间13:05左右,一名女性乘客企图拉动飞机舱门,被机组人员及时发现并立刻阻止,飞机已于14:20安全着陆,落地后该旅客已移交至公安机关。”

  记者从三亚凤凰机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这名女性乘客已经转至三亚凤凰机场公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据了解,1月4日首都航空JD5180航班执行长沙—三亚航线,机型为空客A320(编号:B8072),飞行距离1398公里。该航班原计划于4日12:00从长沙黄花机场起飞,于14:20抵达三亚凤凰机场,实际起飞时间为12:05,并于14:11提前9分钟抵达三亚。   

  数读

  2015年发生12起乘客开舱门事件,一人被起诉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发布的《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出现“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界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等11种禁止行为的,民航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航公安部门统计,2015年,昆明、重庆、呼和浩特、南京、延吉、长春、深圳、乌鲁木齐、郑州、腾冲等地发生机上乘客擅自开舱门事件共12起。

  其中,2015年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朴某在吉林省延吉机场乘坐韩亚航空OZ352航班前往韩国仁川,在飞机滑行期间,擅自打开座位旁边的应急舱门,导致应急滑梯弹出,机组采取紧急措施将飞机迫停,导致航班延误近4小时。公诉人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朴某进行起诉,2015年5月11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是我国首起乘客因为打开应急舱门而受到起诉的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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