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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与人无凭条 索要时对方不认帐动手打人获刑赔钱

来源:红网 作者:魏海艳 蒋晓国 编辑:何冰 2016-01-06 22:34: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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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道县1月6日讯(通讯员 魏海艳 蒋晓国)1月6日,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出借钱财要书写凭条,保存好来往票据。一旦对方不及时返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勿动手打人,这不仅不能追回欠款,还会触法获刑。道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故意伤害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何某在西洲公园遇见朱某等人在散步,于是向朱某索要欠款,朱某不承认欠被告人何某的钱,被告人何某就用拳头殴打朱某的面部,致使朱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朱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15年7月23日,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朱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二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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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海艳 蒋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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