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化名)今年51岁,攸县人。1993年,刘凯听到有人造谣说自己与母亲有不正当关系。2014年年底,刘凯听说是同村村民刘平(化名)造的谣,为此与其多次发生纠纷。2014年大年三十,经过村、组调处,刘平按当地风俗到刘凯家门前燃放鞭炮,以示赔礼道歉。但是刘凯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提出要刘平赔偿其名誉、精神损失50万元,刘平不同意。为此,刘凯多次扬言要杀了刘平及其女儿。
2015年9月30日,刘凯在同村朋友家吃完中饭回家后想起刘平造谣的事,觉得心里不舒服,下午2点左右,刘凯打电话给村书记要求处理其与刘平的纠纷,但村书记说过一段时间再处理,刘凯仍然觉得心里不舒服,于是在家里找到一把水果刀准备去刺刘平。
刘凯手持水果刀在邻居家找到正在打牌的刘平,随即把刀藏在背后并走到刘平的身后,趁其不备,拿刀对着刘平脖子刺了一刀,刘平受伤后立刻站起来,用一只手握住刀锋进行反抗,在邻居和在场人员的劝阻过程中,刘平松手,刘凯趁机又向刘平左边背部刺了一刀。后刘凯的刀被邻居和刘平合力抢下,刘平趁机离开,刘凯又捡起石头追赶刘平未追上。刘平受伤后被送到攸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刘平的损伤属轻微伤。
来源:红网
作者:王兴夏 张玲凤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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