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荷塘交警大队民警肖勇在交警大队院内捡到一个女士包,内有现金等物品,但没有直接证明身份的证件。当时,他将包交到了值日警官室。值日警官调取了院内摄像头视频资料,但并未发现失主。随后,肖勇在大院门口和办公楼前张贴了招领启事,但到现在仍无人来认领。
根据包内惟一线索——一张消费单据,民警曾前往某消费场所摄录了交款者的体貌,但只能基本认定失者为前来交警大队办事的一名女性。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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