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审验的对象是配发了《道路运输证》的各类营运车辆、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配发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的教学车辆。将对车辆技术状况、定期维护、检测情况等内容进行审验。
营运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12月31日;营运客车审验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6月30日。
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
来源:红网
作者:徐亭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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