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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00元买的宠物鸟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红网 作者:张树波 李佳兰 编辑:刘飞越 2016-01-06 08: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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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工作人员正准备对猴面鹰进行体检。图/潇湘晨报记者 辜鹏博

  市民反映:

  4日下午,儿子从衡阳常宁回长沙,途经加油站买了两只长相奇特的鸟,准备带回家给孩子当宠物。鸟到家里后不吃不喝,脸看起来像猴子,不是普通的鸟,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养在家里怕发生意外,希望能送到相关的保护机构。

  记者调查:

  50多岁的毛师傅家住雨花区黎圫街道。他家中一个铁笼子里,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睁着大眼睛四处张望。

  毛师傅说,1月4日下午,儿子从衡阳开车回长沙,中途去加油时看到加油站里围了很多人,“一个挑担子的人,有很多小动物卖。”

  毛师傅说,儿子看到了两只长相奇特的鸟装在蛇皮袋中,看起来像是猫头鹰,于是就花了400元将其买下。家里有个十多岁的孩子,想给他当宠物养着。

  毛师傅介绍,儿子将鸟带回家后,一只留给自己孩子,另一只送给了亲戚家的孩子。

  “有一只特别凶,亲戚就送回来了。”毛师傅说,带回家后,家人喂它们吃东西,两只小家伙不吃不喝。看着它们长相特殊,就查了一下,“好像是猴面鹰,还是保护动物”。

  1月5日上午10点半,记者将两只鸟送至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工作人员证实,这两只鸟学名草鸮,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的爪子和嘴很锋利,属于夜行猛禽。”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高级工程师唐松元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将猴面鹰从笼子里拿出来。唐松元说,从猴面鹰的外形和羽毛来看,它们应该已经成年。

  经过检查,两只猴面鹰相对比较健康。下一步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将先对其输液再喂养,待其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山林。

  唐松元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私自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发现野生动物后可以交给相关的保护机构。如市民一旦发现有人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可以拨打电话报警。

  潇湘晨报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李佳兰 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张树波 李佳兰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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