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7日讯(通讯员 姜江 刘娜)1月5日,一女子“饰演”两角色,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白箬大队处罚室处理交通违章,被交警当场识破。原来,处理高速违章,需本人带身份证来办理,该女子因车辆违章较多且已超过12分,为将所有违章处理好,竟换装扮演姐姐来“代替”处理。
当日11时许,白箬大队处罚室窗口来了三个人,其中一名25岁左右穿棉衣、扎马尾的女子谌某拿出身份证和车辆相关证件,来处理几条超速违法。因为其车辆违法次数较多,记分超过了12分,她随即告诉当班民警,只处理其中几条。民警经过检查驾驶证和身份证件之后,发现没有问题,按照程序进行了处理。
裁决缴费完毕之后,该女子声称自己有事赶着上班去,剩下的几起违法让自己的姐姐来处理,就留下与自己同来的父母在窗口等待,一个人出了门。过了两分钟,又来了一名身穿风衣、长发披肩的女子,将身份证和驾驶证递给民警说,要处理刚才谌某车子的其他违法。
当班民警在检查证件与当事人时产生了怀疑,因前后出现的女子长相一致,而且先后提交的身份证件照片虽然长相颇像,但还是有少许不同。对于民警的疑问,风衣女子振振有词,称刚才走掉的是她妹妹,赶回单位上班去了,这个车牌上的其他违法是自己开的车,要民警给她处理。旁边同来的父母在旁帮腔,还声称要投诉民警。
对此,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发现之前处理违法的棉衣马尾女子谌某离开处罚窗口之后,就上了停在院内的车子,过了一会儿,就变成了风衣女子,下车径直来到办公楼处理违法。
在证据面前,女子谌某和家人无言以对,连忙向民警道歉,称姐姐本人不在长沙,又知道现在必须要本人到场才能处理,就想出了这样的“奇招”。
交警提醒,为加强对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决定从2015年12月14日起,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设备。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以及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前来高速交警队处理交通违章。
【释疑】
问:前几天驾驶本和身份证丢了,会不会有人拿着冒用去“消分”?该怎么办?
答:如今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需要核对前来处理的当事人头像与驾驶本、身份证上的是否相符,如果民警发现来的不是本人,不会予以办理。建议您及时到当地车管所补办驾驶证,这样即便今后被人冒用,也可以以补办记录为证据申请复议。
问:开着朋友的车交通违法了,车辆是登记在朋友名下的,我可以去“消分”吗?
答:当然可以,交通违法的处理原则就是:谁违法,谁处理。还要提醒,您如果持有的是无效二代身份证(超过有效期),设备也无法正常读取信息的,将不能办理车辆交通违法抓拍处理业务。
来源:红网
作者:姜江 刘娜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