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纪委常委、县作风办常务副主任郭春燕宣读了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及其工作方案。
县政府副调研员、县作风办主任胡弥敢出席会议并指出,开展“四风”专项督查,上级有严格的要求,现实有迫切的需要,督查要真查,不要走过场。
此次专项督查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纠正“四风”,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而组织开展的,督查重点是省纪委明确的“十条禁令”,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会议指出,“四风”问题的督查,以县作风办为主,纪委党风廉政室参与配合。对“四风”问题的督查,县作风办要形成工作常态,重在平时加强督促检查。此次专项行动要按照方案要求,灵活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狠抓工作落实。财政、审计、工商、交警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四风”问题的常态化检查,重要时间节点要有专门的安排,全年的“四风”日常督查工作也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会议强调,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工作务必认真扎实,要以对被检查单位负责、对检查质量负责、对检查组成员负责的精神开展好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如实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了什么?发现了什么?怎么处理?参与检查的人员有哪些等等。各检查组、纪委(纪检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这次检查将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县作风办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分8个组进行,检查实行全覆盖。检查时间从7号开始至2月15日结束。
来源:红网
作者:邓鹏鸿 胡锡德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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