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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累一天喝酒解困 男子醉酒驾驶被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吴若兰 2016-01-09 13:59: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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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田1月9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1月8日,醉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骆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湖南新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骆某现年50岁,2015年11月5日晚餐,骆某在外务工一天,感觉十分辛苦,便在小餐馆吃了饭,喝了几杯火酒,当晚19时许,骆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回家。当时骆某已呈醉酒状态,视力与听力均受影响,在骥村镇一施工的路段,骆某不顾禁行警示标志,将车开上正铺柏油的道路上,施工人员大声用语言制止,骆某也未停车,并撞伤了两人。
  
  交警快速到达现场,对骆某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104毫克/100毫升,经司法鉴定所检验,骆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09毫克/100毫升,属醉后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还查明,骆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三轮摩托车未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法院认为:骆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骆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对骆某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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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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