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告,长沙市政府计划从2016年4月1日12时开始,在禁渔水域实施常年禁渔。其中,禁渔范围主要有:湘江长沙段从昭山至望城区乔口防洪闸,沙河从湘江河口至芙蓉北路桥,枞树港从湘江河口至小湖桥,沩水从湘江河口至老沩水河坝及八曲河河坝等。
通告要求,严禁在禁渔水域从事捕鱼、网箱养鱼和利用水上浮动设施钓鱼等所有捕捞作业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活动。除依法公布的停泊区外,禁渔水域禁止停泊渔船。而在此前,望城区已重点对电力捕捞、迷魂阵和库区范围垂钓、车船乱泊乱靠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记者了解到,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电捕设备、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对在禁渔水域、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亮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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