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1点40分,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嘉禾大队民警巡逻至岳临高速443公里往南处,发现一辆货车正在冒烟,立即喊话,要求其靠边停车。经检查,该车满载爆竹纸,由永州新田县开往郴州宜章县。驾驶员文某称,1月9日,他们从宜章县一六镇某纸厂装载9吨爆竹纸,运往新田县加工鞭炮筒,车辆到达新田的加工厂时,已发现车厢内冒烟。经询问宜章县的纸厂负责人,对方表示可能是爆竹纸在烘干过程中带入了火星。经与宜章县纸厂协商,对方答应更换。于是,货主便整晚用水浇向起火处,1月10日早晨,从新田县出发,沿高速开往宜章县更换,没想到在途中又发生了燃烧。
消防官兵赶到后,迅速将着火纸张清理,并将火势控制住,幸亏发现及时,没有酿成严重后果。目前,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事故原因。
来源:红网
作者:邓辉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