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回的赃款

2015年12月28日15时许,江西人徐某来分局经侦大队报警,称2015年6月,其与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签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中铁三局某高铁火车站的安置房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并向对方交付20万元保证金。但对方并未交付该承包工程,怀疑签订了虚假的合同,且对方身份不明。
接到报案后,大队长刘祥立即安排民警开展侦查工作。大队民警通过分析研判,锁定了嫌疑人真实身份叫李某福(男,49岁,鼎城区人),且经常在武陵辖区活动。12月29日,经架网布控,教导员樊遥带领民警在武陵区某宾馆将其抓获。经现场初审,李某福对自己编造取得了一高铁火车站安置房土石方工程,并将工程转让给受害人徐某骗取20万元保证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福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得赃款全部退回,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欧明松 沙伟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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