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推定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人选,通过了邀请上主席台就座的非主席团成员名单,报告了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还决定了提出议案截止时间,通过了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以及质询案提出处理办法,原则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并决定了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
此次大会议案提出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15时00分,超过时间的将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或一个代表团以及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县人民政府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此次代表提出的议案原则上一年内处理完毕,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部门、单位,一般在交办后三个月内,最迟在大会闭幕后半年内处理完,并书面答复代表。
此外,大会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内容主要为上述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执行法律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质询的机关须在会议期间负责答复。
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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