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家中丢狗跪地骂人 邻居回话互殴赔钱

来源:红网 作者:魏海艳 编辑:何冰 2016-01-14 22:45:0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道县1月14日讯(通讯员 魏海艳)1月13日,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农村里丢了家禽,很多妇女会采取骂人的方式发泄,对于别人的无端乱骂,这时千万不要回话,极易引发矛盾或是认为你偷了她家东西。道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案件,判决被告欧某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欧某甲受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524.9元的40%共计人民币1409.96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19日上午9时许,原告欧某甲因家里丢了一条狗,遂跪在村里大路上喊:“谁偷了我的狗,把它放出来,不放出来的话,初一、十五我就来骂人”。被某告欧某乙就答了句“你初一、十五来骂,要得”。原告欧某甲见被告欧某乙答话,就冲上前去打了被告欧某乙一巴掌,致欧某乙牙齿出血,随之两人相互揪住对方的头发拉扯在一起,在拉扯中原告欧某甲的脸被被告欧某乙的手抓破。原告受伤后,当天到道县中医院进行治疗,住院5天,花费医疗费2583.8元。2013年5月28日,原告伤情经永州市濂溪司法鉴定所鉴定,其结论为:1、左眼下脸皮肤挫裂伤;2、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因被告拒不赔偿原告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红网

作者:魏海艳

编辑:何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1/14/107082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