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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学龙率队到涟源两家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黄超 编辑:吴若兰 2016-01-14 17: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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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涟源站1月14日讯(分站记者 黄超)根据涟源市委安排,由涟源市级领导带队,到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1月13日,涟源市委书记谢学龙率队到蓝田街道办事处和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两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接受检查考核单位召开的述责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上,蓝田办事处和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汇报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做了个人的述责述廉报告;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就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工作汇报;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接受了民主测评。检查考核组还随机抽取部分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了相关资料。
  
  蓝田办事处是涟源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项目建设的主战场。谢学龙对蓝田办事处2015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项中心工作抓得很紧,在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攻坚克难,取得了突出成绩;办事处的党员干部夜以继日、拼命的在一线工作,忘我的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一线,加速了涟源的发展,加快了涟源的转型。
  
  就下阶段工作,谢学龙强调,没有党建引领,发展就不会加速;只有发展好了,才能更好的凝聚人心,保障党建,两者相辅相成,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要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要认清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切实把责任担起来,保持清醒的头脑,杜绝错误认识,讲政治规矩,时刻牢记自己的本分,从自己改起,从当下改起,不能沿着旧有惯性往前走。要管好自己,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敢抓敢管,不做“老好人”。要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已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成为常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要重视薄弱环节,严防“四风”反弹和“苍蝇”扑面。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使党的肌体更加纯洁,让党的组织更加有战斗力、凝聚力。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肩负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及党和人民寄予厚望的反腐重任,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尤为重要。谢学龙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反腐败工作的大格局中,与市纪委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形成了很好的工作合作关系,双方都充分发挥了各自不同的职责,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赢得了老百姓的好口碑;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用党建工作引领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国、全省的荣誉纷至沓来。
  
  谢学龙强调,本次市领导带队到各市直部门和乡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把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鲜明态度“亮”出来,把“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地位“突”出来,通过高位介入,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工作。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高度统一性,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紧密结合起来。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两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具体而不是抽象地担起来、落下去。要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与市委政府及时沟通,当好市委政府决策时的“参谋”,把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官没有天生的免疫力,要在党组织的约束、管理下,在所接受的家庭、学校、社会、党组织教育下,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惜检察官的荣誉,忠诚履职,刚正不阿,注重小节,坚守底线,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永葆检察官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
  
  谢学龙表示,涟源市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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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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