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了解到,去年以来,我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发放突破1100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在2005年至2015年间已实现“11连调”,去年全省305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达到2007元,相比2005年的570元,增加1437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群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给予“二次报销”,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此举将让每年超过24万名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受益,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可报20万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到75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稳步提高;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行全额支付。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银艳 胡泽汇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