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对新成立和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今后,经县民政局审批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不需去相关部门申请预赋号,直接由民政局赋予18位数字的统一代码,将原来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两证合一。这一改革制度的实施,简化了登记程序,节省了工作时间、节约了办事费用,激活了社会组织活力。
来源:红网
作者:龚锡平 王友春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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