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72人,实到6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书面汇报,并请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初审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请大会秘书处将这三个决议草案提交全体代表审议;审议通过了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收集汇总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初审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来源:红网
作者:彭雨琪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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