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明建设工作被纳入“3+2”奖励范围,全县上下抓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热情持续高涨。为搞好文明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县文明委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自去年11月底起,组建5个检查组,采取“一听七查四看一访”的方法,已对全县83家单位、14个乡镇(场),60个村居(社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复查和考核打分。
下阶段,县文明委将综合各组现场检查、绩效考核、部门打分情况,评选出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15个、乡镇(场)3个、县级文明窗口10个;结合乡镇(场)对辖区村居(社区)考核情况,评选出县级文明村居(社区)20个。同时,还将对往届文明单位系列进行重新认定,所有文明单位将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奖励标准。
来源:红网
作者:杨居冬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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