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高校社团收费标准须公示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编辑:胡芳 2016-01-16 10:24:05
时刻新闻
—分享—

  三湘都市报1月15日讯(记者 黄京 实习生 朱美琪) 参加高校社团是许多大学生的重要课余活动之一,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三部门共同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社团收费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记者今日在湖南省部分高校采访获悉,几乎所有社团在纳新时,都会向会员收取20-50元不等的会费。《办法》指出,学生社团如收取会费,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收费标准,经社团内部民主决策,报高校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

  另外,针对不少学生反映的“社团活动商业味浓”的情况,《办法》规定,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需冠名,须经高校相关部门批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编辑:胡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