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1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韩爽)岳阳临湘市,邓香和方丽(均为化名)婆媳两人在其经营的小超市内,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收到“码单”之后,再报给上线,并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报酬。近日,临湘市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和7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邓香、方丽在临湘市西正街乡企委门前开了一家小超市,并在其中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活动。
二人通过收受“码民”们的码单后,由邓香整理后再报给其上线,并从上线处获取码单的金额13%作为报酬。
至2015年8月4日被查获时,两人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涉赌金额123714元,非法获利1608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香、方丽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信息,聚众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在共同犯罪中,邓香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方丽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韩爽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