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Xiu:可以是“咻”,也可以“羞”,更应是“休”!当“咻”的一声,向车窗外抛物,很可能就造成了一起环卫工伤亡事件。这样的事件,却在长沙频频发生。如何纠正这一让人羞愧的不文明行为,让环卫工人伤亡事件尽可能休止?长沙市两会上,政协委员刘岳关注了这一问题。今日,红网推出系列报道之一:
红网长沙1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懿)“车窗抛物行为,不仅给环卫工人增加劳动负担,带来生命危险,而且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这一行为必须受到处罚。”今天,参加长沙市两会的政协委员刘岳表示,打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必须完善监督和处罚机制,还环卫工人生命安全以及道路清洁。
近几年,长沙市环卫工人发生交通意外的报道屡见不鲜,相关部门数据显示,环卫工人发生意外,超3成是车窗抛物所致,如今,车窗抛物已经成为危及环卫工人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
每个环卫工人都有自己特定的工作区域,其中既包括主次干道,也包括人行道。另外,还需要清洁路上的环卫设施。由于行人、驾驶员时不时地随手丢弃垃圾,环卫工人就需要循环捡拾,否则会受到处罚,甚至有时候需要跑到机动车道上捡拾垃圾。
据刘岳调查,车窗抛物行为多发生于无交警执勤并且无监控摄像头、车流量密集的路段、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
“图方便图省事,不自觉的打开车窗谁手扔垃圾,还是有一群人没有形成一种环保意识,也可以说道德素质还有待提高。”刘岳还指出,对这些明显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交警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太轻,以至于一些人无所顾忌,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刘岳建议,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环卫工人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的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配发马路清洁车辆,减少以往的人工道路拾捡工作,以机动替代人工,来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在清洁工作量大的主要区域,以及夜晚工作时,安排专门的监管人员,以便及时向环卫工人发出警示。
刘岳还建议,要加强打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力度,完善处罚机制,交通管理部门在打击车窗抛物的这个问题上,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建议通过加强城市管理、发动群众监管等办法,来打击车窗抛物这种违法行为,以保长沙市的洁净。
目前,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否则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针对车窗抛物等行车过程中不文明的现象,交通管理部门不能对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而是应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这样,不仅对当事人有教育作用,而且可以震慑其他驾驶人员和乘客。”刘岳说,市民软性的自身素质可以通过刚性的机制来约束。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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