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0时许,高速交警洞口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人9点从吉首出发去往永州,用客车运输野生动物。12时30分许,民警在洞口塘隧道处发现该车。民警通过鸣笛喊话,将客车引导至洞口服务区进行检查。起初,驾驶员极不配合。听民警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后,驾驶员主动承认错误,将行李舱打开。据统计,行李舱内载有野猪一只、竹鼠11箱共88只、香烟3件共450条。经询问,该驾驶员受朋友所托,将这些货物从吉首带至永州。
民警对其用客运车辆违规载货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对其予以1500元处罚。随后,民警联系了洞口县烟草公司和洞口县森林公安,将案件依法移交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黄蓓芳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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