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调查,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期间,郑某某一伙先后到过甘肃、江西、广西、四川、湖南等地,冒用他人身份在当地各家银行开卡,郑某某交代其办卡的数量超过了40张,一共赚了八千多元钱。其中,在中国建设银行湘乡支行广场冒用张某身份、在华融湘江银行湘潭雨湖支行冒用李某身份,先后开办了两套银行借记卡。
2015年12月12日,在湘潭某银行办完卡的郑某某刚准备坐火车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民警查获出二代居民身份证两百多张、手机卡15张及银行卡20张。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湘潭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琳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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