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3岁的方某,系湖南娄底新化人,无固定职业。2014年9月15日,方某来到长沙市开福区金帆小区一栋楼房前,爬窗进入2单元6楼一户人家,盗得户主家价值13000余元的金项链、戒指等金器及现金;随后又以相同方式进入同栋4单元一户人家,盗得价值4000余元的数码相机、金手链、戒指等物品;同日又进入该小区30栋2单元的一户人家,盗得价值10000余元的金器及笔记本电脑等物。在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的半年内,他先后17次在四方坪金帆小区作案,从楼顶翻入6、7楼住户房内,盗得香烟、黄金、电脑、邮票、纪念币等财物,总价值112095元。
去年3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金帆小区作案,得手后正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小区保安发现,随即扭送至公安机关。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王巧红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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