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红黑榜”是围绕企业产品(食品、药械)质量、经营状况、纳税人信用评价、环保信用评级、建筑工程信用评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内容,对全县市场主体综合评价,形成“红黑榜”在县级媒体、网站进行发布,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的制度。
通过对一批诚信守法、注重企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红榜”企业,和一批虚假宣传、偷税漏税、拖欠民工工资、对生效判决不履行等“黑榜”企业的评选和发布,进一步褒扬诚信、征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会上,宁乡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小鹏宣读了《宁乡县诚信“红黑榜”发布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同意建立宁乡县市场主体“红黑榜”发布联席会议制度,讨论了《宁乡县诚信“红黑榜”发布方案》(征求意见稿),确定2016年度“红黑榜”将按季度每年发布4期,第1期于1月11日至3月11日集中评选后,并在媒体上发布。
会议指出,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红黑榜”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不回避;要分线推、整合做,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要把握标准,过细不过头;要加强调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要注重过程,厚积薄发,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让“红黑榜”树起宁乡诚信文明的“风尚标”。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肖帅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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