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培云,县人大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杨红专,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同棠,副主任龙帮华、李卫平及其他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实到14人,请假2人,符合法定程序。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唐贤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由何培云、杨同棠主持。
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经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任命唐贤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根据组织法相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任命唐贤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组织被任命人员对宪法进行了宣誓。
来源:红网
作者:黄艳萍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