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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集中回复26位网民的留言

来源:红网 作者:邹桃 编辑:王嫣 2016-01-25 19: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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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邹桃)1月25日,长沙市委办综调信息室通过红网《问政湖南》就26位网民写给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的留言作出回应,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处理。针对网民反映“该管一管岳麓区渔湾市附近大学生生活区脏乱差问题了!”一事,岳麓区委办公室表示,该区域严禁店外经营、摆摊设店;收缴大量灯箱、广告,对渔湾市水果店等几家典型违规经营店面进行了严厉处罚。网民反映“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究竟是实行新政策还是旧政策?”,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称,经查,现再次购住房属第三套房,因此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精选留言如下:
  
  网民留言:湘江北路在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街道书堂山村横冲子组入口处(位于湘江北路西侧也就是靠近湘江的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有一个电力井完全破损,3块方形铁质井盖完全丢失,缺口之大,别说掉下去一个人或者一台摩托车,就是一辆后八轮大货车掉下去,估计也出不来。2015年12月30日左右破损,12月31日有组上村民拨打110报警,110说不是警情,转到了区城管指挥中心。可是现在都2016年1月12日了,也不见电力部门来维修。
  
  长沙市委办综调信息室转望城区委办公室回复:1月13日,由区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因湘江北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由湖南中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目前道路及附属设施维护尚在质保期内,破损电力井盖应由施工单位修复。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湖南中智建筑有限公司已于1月15日对破损电力井盖进行了修复。
  
  网民留言:请问浏阳溪江乡新湖村残疾人有补助吗?为什么别的村会有,而我们村就没有。
  
  长沙市委办综调信息室转浏阳市委办公室回复:根据相关补助政策,长沙市常驻人口中所有年满18周岁无固定性收入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士,可享受生活补助(农业户口每人每月6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80元)和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其次是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大学生在读期间每年都可享受助学补助,纳入全市危房改造项目的残疾人家庭可享受当年度的危房改造补贴,残疾人创业还可享受贷款贴息补助,残疾儿童康复可享受免费康复服务救助,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可享受免费装配等,凡符合享受以上政策的残疾人均需本人前往所在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经市残联审核方可享受救助。
  
  经查,浏阳市原溪江乡新湖村共有残疾人士81人,其中一、二级残疾人士28人,相关补助已足额拨付至重残对象账户。
  
  网民留言:我的小孩在河西某高校读书。我2015年下半年及今年元旦先后多次去探望她。发现:渔湾市附近大学生活区脏乱差,有点过份了。占道经营、垃圾遍地、车辆乱停、车速过快、噪音扰民、扒手不少、乱闯红灯、管理缺失,等等。这些,该管管了。那么多大中小学生,生活在那里,让家长怎么放心?
  
  长沙市委办综调信息室转岳麓区委办公室回复:经查,渔湾市沿线门店于2014年底纳入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5年为施工高峰期,项目指挥部对沿线人行道进行了封闭施工,施工建筑堆物及门店店外经营现象十分普遍,加之黑麋峰垃圾处理点封堵,导致渔湾市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不及时。自2015年11月起,桔子洲街道以超算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完成为契机,一方面在该区域发放宣传单,逐一进行宣传告诫,严禁店外经营、摆摊设店;另一方面,安排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整治,收缴大量灯箱、广告,特别是对渔湾市水果店等几家典型违规经营店面进行了严厉处罚。2016年1月以来,桔子洲街道积极响应全市城管体制改革要求,向该区域所有门店发放相关通告,对渔湾市周边进行了地毯式整治。同时,与后湖新村协调设立了临时垃圾中转站,可有效解决渔湾市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
  
  网民留言:我家庭名下有一套77平方房,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曾经夫妻二人购47平方房两套,均已注销,即有两次注销记录,于2016年1月12日在长沙市金星路市政府二楼公积金审批贷款时退件,告知名下有一套房,注销两次不能发放贷款。可他所适用的政策分明是2013年的老政策。
  
  长沙市委办综调信息室转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回复:根据长金管委[2015]3号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20㎡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第六条:职工家庭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上贷款政策中有两点:一是第一次注销的房产记录不纳入家庭房产面积和套数,2次及以上注销的房产记录纳入家庭房产面积和套数计算;二是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是指当前家庭无房,以前有过3次注销记录,现家庭已有一套小于120平方米房屋并有注销记录的参照第三条执行。
  
  您家庭名下有一套77平方米房屋并已注销两套47平方米的房屋,除去注销中一套不计面积及套数,另一套注销的房屋纳入房产套数计算,现再次购住房属第三套房,因此不予发放公积住房贷款。点击查看更多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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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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