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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乡县对251个液化气供应网点进行整改

来源:红网 作者:刘汉光 周曙 编辑:吴若兰 2016-01-25 09: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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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站1月25日讯(分站记者 刘汉光 通讯员 周曙)“对于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我们的态度是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去年以来,我们组织燃气行业安全专题会议12次,对液化气经营企业、供应网点、加气站场进行安全检查360余次,责令相关企业关停3个经营网点,取缔非法经营的“黑窝点”8处,配合公安机关治安拘留3人,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记者昨日从宁乡县规建局获悉,去年以来,该局为规范全县液化气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燃气事故和暴恐案件发生,全面加强了对全县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确保了行业生产安全、经营规范,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
  
  规范和整治液化气市场的,首先必须明确责任。去年年初,宁乡县安委会即下达文件,明确了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在液化气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了液化气安全管理的体系。于是一支由多个行政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迅速行动,在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对全县范围内的燃气公司、液化汽充装站、销售网点进行了地毯式的摸排清查。在多达360余次的安全检查中,执法队累计检查企业5家,充装站6家、加气站2个,经营网点251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责令停业通知16份,收缴因非法经营、非法倒灌液化气钢瓶400余个,收缴未检测和报废钢瓶1800余个,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企业进行了处罚,共处以经济罚款15万余元。
  
  经营网点非法倒气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被列为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2015年9月,老粮仓镇在配合联合执法队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内一液化气经营网点存在非法倒气行为,现场查扣收缴违规充气枪2支,收缴14.5公斤液化气钢瓶63个、50公斤液化气钢瓶8个;当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处以了5天治安拘留的处罚。黄材镇安监站接到群众举报,掌握辖区内有非法经营、非法倒气的“黑网点”线索后,主动与县规建局燃气办进行对接,请求配合政府进行打击查处。10月16日,县规建局燃气办配合黄材镇政府安监站、派出所对对辖区内2处非法经营、倒气的“黑窝点”进行了联合执法,现场查扣收缴违规充气枪4支,收缴14.5公斤液化气钢瓶21个、50公斤液化气钢瓶16个;当地派出所治安拘留了1人。
  
  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宁乡县规建局依托燃气经营许可办理平台,借助燃气场站安全评估环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今年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共投入资金约400万元用于安全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了场站安全间距不足、消防系统不完备、抢险救援设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至去年7月,全县5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场站均通过安评并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207个液化气经营网点在通过安全评估等环节后取得了经营许可证,并发放了备案登记证。
  
  “通过取缔黑网点,查扣收缴违规设备,打击处罚违法经营户,开展经营场站安全评估,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进小区时企业进学活动,去年‘1.3事故’后的宁乡燃气市场实现了由乱到治!”宁乡县规建局燃气办主任张维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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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汉光 周曙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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