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湖南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5年8月底,湖南在境外从事农业相关领域投资的企业共95家,合同投资额10.41亿美元,中方实际投资额9.3亿美元。不过,尽管势头良好,但是问题仍然不少。农业企业“走出去”如何走出质量、走出效益?今天,省政协农业界别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大力支持我省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建议》的提案,建议为农业企业走出去打好基础、搭好平台、做好服务。
“走出去”企业实力不强风险大
提案主笔人、省政协委员周奇志介绍,湖南农业企业跨境发展还仍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走出去”的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企业实力不强。
海外农业项目不仅建设和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技术适应性、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大,自我发展能力弱,加之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和完善的保险制度缺乏,企业在海外进行投资风险大。“走出去”的企业不能享受国内对农业投资的优惠政策,竞争力变弱,挫伤了部分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
发挥比较优势 助推企业走出去
委员们建议,湖南应有针对性地在有基础的重点地区开展农业区域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加强省级层面的访问交流,将湖南省有实力的粮油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体系建设、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水产品生产与加工、农村能源与生物质能源等企业进驻国外农业产业园,推动湖南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和企业“走出去”。
加强顶层设计 为企业走出去搭桥
湖南应尽快出台促进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农业企业“走出去”顶层设计。农业、商务、财政、外事、商检、海关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加强对农业走出去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设立农业走出去企业库、项目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进行境外农业开发搭建桥梁。
对已经走出去的企业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咨询服务,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定期将辖区内农业走出去的情况汇总上报。对有条件走出去或有走出去愿望的企业要及时提供对象国的相关信息,如投资政策、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结构、社会发展动态及其政治经济、民风民俗、农业水平等,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更好更快地走出去。对达到出口要求的优质农产品,要设立产品出口绿色渠道,帮助企业拓宽海外市场信息,加大出口份额。
设立专项资金 扶助企业走出去
周奇志说,既然农业“走出去”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那么就应该为“走出去”的农业企予以扶持。在提案中,委员们建议设立农业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利用国外资源,拓展国外市场。
农业经营往往收益期较长,投资额大,尤其是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前期的市场开发成本较高,且经营风险和政治风险都比较大,因此,农业企业“走出去”亟需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委员们建议,对在国外建立的农业园区要同等对待,享受国内园区同样的扶持政策。设立农业“走出去”专项资金,利用国外丰富的农业资源,进行跨境投资。
同时,大力扶持本地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提升企业“走出去”的品牌实力。支持农业出口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给予适当奖励。推销本省农产品,开拓国外广阔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农产品品牌,以便更好的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
此外,委员们建议,从省级专家库和人才库中,推荐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入到农业企业中,以担任技术顾问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每年对接企业需求,以专门招聘会等形式,为外向型农业企业招募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论坛等,不断提高农业企业管理人员拓展对外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委员们还建议,有关部门可协调聘请成功“走出去”的企业,为有意向的企业开展培训讲座,提醒企业注意可能发生的风险,帮助企业借鉴成功经验,最大程度规避对外投资风险,以充分调动优势农业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
来源:红网
作者:王袖舒 冯钧
编辑: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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