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1月26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同族兄弟比邻而居,却因相邻通道之争大动干戈。1月25日,湖南临澧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因相邻宅基地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2日上午,临澧县杉板乡男子刘某雇请人员翻修自己的偏屋。同族兄弟刘某某与刘某系邻居,发现刘某翻修房屋未按事前村委会协调的意见执行,占用了影响其通行的部分公共通道,遂上前制止瓦工施工,并推倒几块已砌好的墙砖。刘某及其妻子见此情景一同前去阻止,拉扯刘某某衣服。双方因此激烈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刘某某用拳头殴打刘某面部,并捡起地上半截红砖击打刘某胸背部、腰部等处,经群众劝解才罢手。
事后,刘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打伤刘某的事实。刘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8月28日,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刘某某自愿赔偿刘某医药费7000元,取得其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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