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蓝山国税不断拓宽稽查思路,实行案例分析制、案件督办制、稽查反馈制、以查促管制等四项稽查制度,通过组织人员对稽查案例进行探讨,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找出在经营中容易出现的税收管理漏洞,制定最优检查方案,在开展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请审理书,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对未查深查透的案件,则另外指定检查小组进行复查。
在稽查工作中,蓝山国税还要求稽查人员每结一案,都要针对稽查前税务行政执法环节的问题发送稽查建议,要求接收建议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结果,并且对税收征管在稽查中曝露出的薄弱环节,定期制作稽查建议书,及时反馈给企业和征管部门,达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目的,2015年稽查执法效率提升20%,全局入库各项税款合计15623万元。
同时,蓝山国税还积极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专项清理行动,查处一起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200万,进项税额380万的大案,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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