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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变化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编辑:刘飞越 2016-01-27 10: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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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1月26日,长沙市地税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改变了,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在本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缴税。从1月1日起执行,4月1日前为过渡期。

  近日,省地税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征管工作,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促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同时,明确征管方式由以前财政在工资统发时代扣代缴,改为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在本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缴税。此前,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都是由财政在工资统发时代扣代缴。

  各主管税务机关将与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联系,实行辅导和培训,指导代扣代缴义务人利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等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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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张书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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